关于全面深化检察改革、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意见4
政治过硬、敢于担当、锐意改革、实绩突出、清正廉洁的检察干部。加强领导干部交流任职,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常态化。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健全有效防范和纠治政绩观偏差工作机制。加强优秀年轻干部针对性培养使用。统筹做好检察系统女
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培养选拔工作。28. 加强检察队伍专业素能建设。深化人才强检战略,加强政治与业务融
合培训,健全常态化培训特别是基本培训机制,开展岗位练兵、业务竞赛等专业训练和实践锻炼,推动检察人员善于从纷繁复
杂的法律事实中准确把握实质法律关系,善于从具体法律条文中深刻领悟法治精神,善于在法理情的有机统一中实现公平正义
。用足用好各类人才招录(聘)引进政策,健全“选育管用”一体机制,构建知识产权、金融证券、涉外检察、数字检察等紧
缺法治人才培养机制。29. 健全检察组织机构。优化内设机构和办案组织设置。统筹推进铁路、林区、垦区、矿区、油田
等检察院改革,完善对专门法院、巡回法庭等法律监督机制。优化刑事执行派出检察院布局。因地制宜规范派出检察室建设。
30. 健全检察队伍管理机制。深化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完善检察官逐级遴选制度,优化检察官助理分阶段培养和履职
管理,规范检察人员有序交流。完善司法警察履职机制,优化调整编队管理模式。推动落实专业技术类公务员改革,规范事业
编制人员管理培养,完善聘用制书记员招聘和管理机制。进一步优化检察人员考核评价机制。31. 完善从优待检和履职保
护制度。推动完善司法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职业保障政策,加强检察官权益保障。加强对敢担当善作为干部的激励保护。
准确把握和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完善检察人员依法履职不实举报澄清机制。32. 健全全面从严治检体系。深入推进检
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检主体责任,支持配合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工作,完善检察机关一体推
进“三不腐”、防治“灯下黑”机制。建立经常性和集中性相结合的纪律教育机制,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综合发
挥党的纪律教育约束、保障激励作用。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健全防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制度机制
。完整准确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健全应录尽录、常态化甄别核查、案件倒查等工作机制。33. 强化基层基础
建设。树牢大抓基层鲜明导向,健全对基层检察院分类指导、领导干部定点联系、业务部门对口指导、基层检察院结对共建和
创先争优等制度机制。深化对口援助帮扶、巡讲支教等工作,坚持检力向办案一线和艰苦边远地区倾斜。健全为基层减负长效
机制。34. 加强法律政策和检察理论研究。健全法律政策研究工作体系。积极配合做好相关法律的制定、修改工作,制定
完善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相关司法解释,完善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选用机制,持续建好用好检察案例库。健全司法解释和案
例指导工作协作机制。深化检察理论研究,健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深化检学研共建机
制,加强检校合作,建好检察研究基地,推动法学院校开设检察学、检察实务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