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深化检察改革、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意见3
单、入额院领导办案清单、业务部门负责人审核清单,强化检察委员会、检察长、业务部门负责人等司法办案监督管理职责。
健全司法办案组织及运行机制,加强司法责任制的督促落实。严格落实检察官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完
善司法责任认定和追究机制。健全检察官惩戒制度。21. 健全依法一体履职、综合履职机制。落实和完善检察工作上下级
领导体制,优化上下统一、横向协作、总体统筹的一体履职机制。健全内部法律监督线索移送机制,探索建立法律监督线索库
。规范落实上级检察院统一调用辖区检察人员办案制度。完善未成年人检察、知识产权检察等领域“四大检察”综合履职。2
2. 完善检察监督方式。完善重大监督事项办理程序。规范和加强调查核实工作,明确适用范围、方式、程序和规则。规范
检察建议工作。探索建立重大法律监督事项跟进监督、接续监督等机制。23. 健全检察业务管理、案件管理和质量管理机
制。持续推进检察业务管理现代化,完善业务研判、指导、评价体系,健全案件质量检查评查制度,压实业务部门自我管理、
案件管理部门专门管理和相关部门协同管理责任。取消一切对各级检察机关特别是基层检察机关的不必要、不恰当、不合理考
核,更加注重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把“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作为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履职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
。深化研究运用“四大检察”的履职结构比,依程序办案与依职权监督的案件结构比,依程序移送、依申请受案与主动发现的
案源结构比,推动检察职能全面协调充分发展。24. 完善执法司法相互配合制约机制。协同健全监察机关、公安机关、检
察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各司其职,监察权、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执行权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体制机制。健
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检察机关对相关监督线索经依法调查核实后,需要监督纠正的,应当及时向侦查机关提出监督意
见、检察建议;健全重大疑难案件听取意见机制,依法提出意见建议。推动完善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双向衔接机制,健全信息
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规范办理检察机关向行政机关移送的案件。落实“推进执纪执法和刑事司法有机衔接”要求
,加强与监察机关管辖案件的衔接协调和办案协作,依法规范提前介入监察调查工作。完善检察机关立案侦查案件监检衔接机
制。完善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中发现的党员、公职人员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线索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机制。落实检察长
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制度。25. 健全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机制。完善接受党委政法委对执法司法活动的监督等工作机
制,健全接受人大监督和民主监督机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坚持“应听证尽听证”,完善
听证员选用管理机制,规范检察听证工作,提升听证质效。自觉接受公安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履职制约,切实保障
法律监督工作依法有序开展。加强上级检察院对下级检察院司法办案工作的监督,健全指令纠正或者依法撤销、变更下级检察
院错误决定制度。加强司法办案廉政风险防控,合理设置内部把关流程。规范刑事申诉等案件反向审视工作。26. 深化和
规范检务公开。推进检务公开规范化建设,优化检务公开的内容、程序和方式。常态化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推进检务公开与
便民服务集约融合。改进检察机关法治宣传教育,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构建全媒体检察宣传格局,完善推进
法治社会建设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