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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机构中规定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民主自治权、被告人有辩护权,等等。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形势,
对人民法院的思想政治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过去我们思想政治中的一些思路与做法与市场经济的客观现实
和形势发展的要求很不相适应,我们要在对过去的工作方式、方法扬起的同时,更须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
积极探索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思想政治工作新路子,确保思想政治工作落到实处。公民行驶自由和权利的指导原则,
我国宪法在充分保障公民享有广泛的自由权利的同时,又要防止少数公民滥用权利和自由,
因此宪法第二章中新增加第51条,这是我国前三部宪法所没有的。
从一定意义上讲,这也是现行宪法关于公民权利和义务方面的一个特点。
宪法第51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驶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
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权利。”公民和义务的平等性。从我国宪法关于公民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规定来看,
带有平等性的特点。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我国公民既平等的享有权利,又平等的承担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