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死一只知更鸟——哈伯.李
的伤感感到不自然了。他的左臂比右臂稍短,站立或行走时,左手的手背与身体成直角,大拇指和大腿平行。这些,
他一点儿也不在乎,只要能传球,能踢球就行了。
长大到可以回顾往事时,我们有时谈起那次事故的起因。我始终认为事情是从尤厄尔家开始的,但是杰姆(他比我大四岁)
说起因还远在以前。他说,迪尔来到我们这里的那个夏天,事情就开始了,在那个夏天,他第一次怂恿我们设法把布拉德利从
他家里引出来。
我说,如果他要看得远些,就真得从安德鲁。杰克逊算起。假如杰克逊将军没有把克里克人沿克里克河赶走的话,
西蒙-芬奇就不会划着小船沿着亚拉巴马河到这来。他没来的话,我们现在会在哪儿呢?当时,我们早已大到不该再用
拳头来解决争吵了。于是,我们去问爸爸阿迪克斯。爸爸说我们俩各有各的道理。
作为南方人,哈斯汀斯战役的任何一方都没有我们的祖先参加,这总使家族中有一些人感到不光彩。我们只有西蒙-芬奇
这样一个祖先——一个来自康沃尔的爱捕捉毛皮兽的药剂师。他的虔诚仅次于他的吝啬。在当时的英国,自称卫理公会
教徒的人,常常遭到那些更自由的教友的迫害,对此,西蒙十分恼怒。因为他自认为是卫理公会的教徒,他沿途做工,
横渡大西洋来到费城。然后又迁徙到牙买加,再到莫比尔,最后沿着圣-斯蒂芬斯河北上。他牢记约翰-韦斯利的训诫,
做生意时,时刻注意什么话该说,什么话不该说,靠行医发了大财。尽管有钱,但他并不快活,担心会被诱惑去做有损于
上帝荣誉的事,比如穿戴价钱昂贵的衣饰。后来,他忘记了他老师所说的不应该占有奴隶的格言,买了三个奴隶,依靠
他们在圣-斯蒂芬斯河以东约四十英里的亚拉巴马河岸上建立了家业。他只回过圣-斯蒂芬斯一次,在那里娶了妻子,
生了一大串女儿。西蒙死时年纪很大,留下了一大笔遗产。
家里的男人惯常留在西蒙建立的家园-芬奇庄园上,靠植棉为生。这个地方自给自足。尽管比不上周围的其他庄园,
芬奇庄园还是能生产维持生活的各种必需品,只有冰制食品、面粉、衣料等要用船从莫比尔运来。
要是西蒙没死的话,尽管无可奈何,也一定会无比愤怒地看待南方和北方之间的那场动乱,因为他的后代在动乱中
失去了除土地以外的所有财产。不过,在这块土地上生活的传统一直延续到二十世纪。这时,我的
父亲-阿迪克斯-芬奇——离家去蒙哥马利攻读法律,他弟弟去波士顿学医。他们的妹妹亚历山德拉是留在庄园上
的芬奇家唯一的后裔。她嫁给了一个沉默寡言的男子,这人大部分时间都躺在河边的吊床上,猜想着安置在河里的
钓钩是否全部上了鱼。
我父亲取得律师资格后,回到梅科姆镇,当起律师来。梅科姆镇坐落在芬奇庄园以东二十英里左右的地方,是梅科姆
县的县政府所在地。阿迪克斯的事务所设在法院里。里面陈设简单,只有一只衣帽架,一个痰盂,一个棋盘和一部爱护得很好
的亚拉巴马法典。他的头两个当事人是在梅科姆县监狱处死的最后两个人。阿迪克斯层劝他们承认犯了误杀罪。但他们
是哈弗福特家族的人,在梅科姆县,这个家族是笨驴的同义词。这两个人误以为梅科姆县最有名的铁匠非法扣留了他们的
一匹母马,就把他杀了。他们莽撞得竟敢当着三个人的面行凶,还坚持他们自己没有任何罪,说铁匠是他妈的自作自受。
他们认为这就是最好的答辩。他们矢口否认犯了谋杀罪。所以阿迪克斯无能为力,只能眼睁睁地望着他们被处死。
也许就是从这件事开始,我父亲对实施刑法产生了强烈的反感。
在梅科姆镇度过的头五年中,我父亲极端简朴。在以后的好几年里,他用攒下的钱资助他的弟弟上学。约翰-黑尔-芬奇
比我父亲小十岁。在种植棉花不合算的时候,他开始学医。等杰克叔叔能够自立以后,阿迪克斯当律师,收入还可以。
他热爱梅科姆镇。他生在梅科姆,长在梅科姆,了解当地人,当地人也了解他,并且,由于西蒙-芬奇的产业,阿迪克斯
几乎与小镇上的每家都有血缘或姻亲关系。
梅科姆是一个古老的市镇。我刚了解它时,它已经破败不堪了。一到雨天,街道就成了红色的泥塘。人行道
上,野草丛生。法院歪歪斜斜地立在广场上。不知为什么,那时天气热一些。夏天,黑毛狗是要活受罪的。
广场上有几棵常青橡树,在闷热的树荫里,拴在一种叫胡佛大车上的瘦骨嶙峋的骡子不停地摆动尾巴,驱赶着叮在
身上的苍蝇。男人们笔挺的衣领到上午九点就蔫巴了。女人们在中午以前得洗个澡,三点钟午睡后又得洗一个,
可是到太阳落山时,又变得像是带有汗迹和爽身粉混合而成的糖霜的糕点了。
那时,人们行动缓慢。悠悠荡荡地走过广场,拖着步子在附近的商店进进出出,干什么都慢条斯理的。每天本来是
二十四小时,但那时的二十四小时好像长一些。人们用不着匆匆忙忙,因为没地方可去,没东西可买,也没钱买东西。
在梅科姆县界以外,也没什么好看的。但对有些人来说,那仿佛是个乐观时期:有人在那不久以前
告诉梅科姆县的人,害怕的本身是最可怕的,除此之外,没什么是可怕的。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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