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
依宪执政。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我国宪法以国家根本法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共产党人领导人民进行
革命、建设、改革的伟大斗争和根本成就,确立了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确立了国家根本任务、
指导思想、领导核心、发展道路、奋斗目标,规定了一系列基本政治制度和重要原则,规定了国家一系列大政方针,体现出
鲜明的社会主义性质。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
根本活动准则,都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
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全面贯彻实施宪法,切实维护宪法的尊严和权威,是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的前提,也是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
利益、确保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必须将宪法贯彻到全面依法治国的
各个环节,从立法环节来看,要进一步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体系基础,深入贯彻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精神。推动法律
体系的不断完善。在执法和司法环节,要进一步在宪法框架内完善我国司法体制和行政体制,建设法治政府,切实提高司法
公信力,保证人民群众在每一宗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从守法环节来看,要进一步加强宪法的教育和宣传,增强民众对宪法
的认同,使得人民群众都成为宪法的自觉遵守者、有力捍卫者,坚定追随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