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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b3.0

2024-11-17 22:04  views:19  source:小键人14884261    

开始之前,我们先给到一个关于 Web 1.0 、Web 2.0 、Web 3.0 不同点的结论。
Web 1.0,第一代互联网,静态互联网;
Web 1.0 的核心为:平台创造、平台所有、平台控制、平台受益。
Web 2.0,第二代互联网,交互式互联网;
Web 2.0 的核心为:用户创造、平台所有、平台控制、平台受益。
Web 3.0,第三代互联网,协议互联网;
Web 3.0 的核心为:用户创造、用户所有、用户控制、协议分配利益。
Web 1.0
代表:静态网页、传统报刊、Yahoo 思考内容:平台创造、平台所有、平台控制、平台受益。
互联网最初的静态网页,我们可以参照现在传统的报刊、杂志。报社雇佣了编辑、记者,
然后由记者将城市里发生的事情记录下来发送到报社,报社编辑再将文章内容刊登到报纸上,从而发售以供用户观看。
从上面的例子我们不难看出,无论是编辑还是记者,都是归属于报社的。也就是说报纸上的内容均由报社创造,
其创作的所有权也归属报社,同时如何管理报纸的分发与售卖的管理控制权也归报社所有,而售卖报纸的收益也归报社所有,
编辑与记者也不过是拿着报社工资的员工罢了。所谓的Web1.0,从用户角度来看,就是由平台单方面向用户输送信息,
而用户仅具备只读权利,平台输送什么信息,用户就看什么信息。
Web 2.0
代表:社交网络、Facebook,Google 思考内容:用户创造、平台所有、平台控制、平台受益。
Web 2.0也是目前网络上最主要的形式,在Web2.0上,平台只需提供一个基础设施及环境,
但平台创造的内容占比较小,且鼓励用户自我创作。在整个创作的环境、发布的平台、读者的阅读等,都将由平台掌握。
例如微博,用户在微博上面发表自己的任意创作内容,但平台凭借自己对基础设施的控制权,掌握着用户创作内容的源数据,
即等于平台获得了用户数据的所有权。这里表现较为明显的是,微博可以决定 编辑、修改、屏蔽、删除用户的任意内容,
而被修改的任意内容则统称为违规内容,其将由微博定义。再说说直播平台,直播平台的主播们创作的内容,
所创造的价值收益将由直播平台决定分配。比如打赏的分配比例,大主播和小主播所签约合同等级的不同等,
均由平台说了算。其用户在使用互联网过程中产生的大量数据足迹与价值,也由平台无偿占有。
Web1.0,信息与数据的产生被限定在一个小范围内,其符合“谁创造、谁拥有、谁受益”的市场经济基本原则。
而Web2.0是一个产生过量信息,填补网络数据的过程。从信息及知识点来说,Web2.0无疑是成功的,
但从创作所有权与价值分配等市场经济角度来看,Web2.0无疑是扭曲且不合理的,创造者的基本权利被剥夺,
用户价值被随意汲取,这实际上是一种数字奴役制度。这解释了为什么只有 Web 2.0 的时代产生了若干超级巨头,
因为这些平台实际上无偿占有了数千万甚至数亿用户所生产和创造的价值的很大一部分。
让我们再从用户角度来看 Web2.0,用户观看了其他用户在平台所创造的内容及收益,于是自己也想创造新的内容,
这是创造者数量激增的原因。用户在遵守平台规则的同时,获得内容带来的收益,
同时对自己的账户及内容有极大的自主控制权。这无疑是平台为用户营造了一种虚假 Web3.0 的情况,
因为无论是归属权、管理权还是利益分配,看似都在用户手中,实则均为平台说了算。
Web 3.0
代表:区块链、元宇宙、DAO、NFT、链游思考内容:用户创造、用户所有、用户控制、协议分配利益。
了解了Web1.0与Web2.0,再来看Web3.0将会更清晰一些,在 Web 3.0 中,
用户所创造的数字内容,归属权明确为用户所有,控制管理权明确由用户所有,
其所创造的价值,根据用户与他人签订的协议进行分配。
本文在这里就不重述区块链的本质与功能,Web3.0利用区块链的协议创造与自动执行的技术,
即通过智能合约,权利与价值的分配协议可以不通过第三方,即得到高效、准确、可信的执行,并且全过程可审计。
用一句通俗易懂的话来说,就是“没有中间商赚差价”。但区块链只是手段,目的是实现用户数字资产权益的确认和保护。
举例近期火热的元宇宙,用户在元宇宙里的数字资产权益由NFT确定与保障,
NFT将作为Web3.0上重要的通证权益,这使得用户自由的在元宇宙里进行添加、修改、编辑自己的小空间,
再对小空间进行出租、展览、出售等行为从而获益。
结语
我们目前正处于从 Web2.0 向 Web3.0 过度的时期。
Web1.0发展到Web2.0,激发了用户创作、分享的心理上满足,并开辟了一条新的收益模式,
这致使Web2.0产生了过量信息的爆发,产生了数百倍的原创作者,原创作者在与平台洽谈后的利益分配下,
获得属于自己的收益。
为了保证原创者的利益,在社会形态发展进程中已经出现相关法律,即知识产权。
而 Web3.0 时代的到来,将崛起若干全球性的巨型平台,在原创的地位再次被拔高,
在利益的分配更加透明合理,在协议控制下的绝对公平,这一切都会使之涌现出比现在多出数百倍的原创作者。
转自:知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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