刻意练习第一章25
将数字分成三个和四个一组。他记住了那些组的时候,雷妮却采用一系列深思熟虑的记忆术,它们得依靠天数、
日期和一天中的时间,等等。史蒂夫和雷妮之间的重要差别在于,史蒂夫总是在记住数字之前,事先决定采用什么模式
来记忆,将数字串分解成三个或四个数字的数字集,到最后再加上一个由4~6个数字组成的数字串,然后,他把最后那个
数字串一遍一遍对自己重复,直到他能在记忆中记住它的声音了。例如,对于27个数字的数字串,他会把数字整理到三个
组中,每组四个数字,然后再整理到三个组中,每组三个数字,最后留一个由六个数字组成的组。我们把这种预先固定的模式
称为“检索结构”,它使得史蒂夫可以着重记住三个数字和四个数字的数字组,一组一组地记,然后在脑海中记住这些单个的
组适合放在检索结构中的哪个位置。事实证明,这是一种强大的方法,因为它使得史蒂夫能将每组数字(由三个数字或四个
数字组成)作为运行时间或其他记忆术加以编码,放入其长时记忆中,然后,他不必再去想它们了,而是直到他最后回忆
数字串中所有数字时才再度回顾。
相反,雷妮设计的记忆术是:根据她听到的数字是什么,再决定使用什么方法来记住它们。例如,对于4778
4245这一串数字,她可能把它记成是1978年4月7日2点45分,但如果数字串变成了4778295,她必须采用
1978年4月7日的方法,然后加上一个新的日期:2月9日······由于这种方法不具备史蒂夫采用方法的那种
一致性,因此,她没有记住超过20个数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