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人民为中心
以人民为中心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立场,全面依法治国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是人民,推进全面依法治国
的根本目的是依法保障人民权益。人民群众是我们党的力量源泉,人民立场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政治立场,是新时代坚持
和发展社会主义的根本立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刻回答了推进全面依法治国,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为了谁、依靠谁的问题。只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利益,全面依法治国的
各项工作才能有目的、有步骤、有秩序地进行。
六、如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1.坚持人民的主体地位。一方面要保证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
,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充分享受当家作主的权利。另一方面要保证人民在享受广泛权利和自由的同时,
承担应尽的义务。充分调动人民群众投身依法治国实践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
、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使尊法、信法、守法、用法、护法成为全体人民的共同追求。
2.牢牢把握社会公平正义这一法治价值追求。公平正义是法治的生命线,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内在要求,全面依法
治国必须紧紧围绕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把公平正义贯穿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全过程和各方面,努力让人民群众
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3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目的是保障人民权益。必须坚持法治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系统研究谋划和解决
法治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和突出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用法治保障人民安居乐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