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me Article Practice 行政法主观浓缩-万能金句1

行政法主观浓缩-万能金句1

2024-10-01 19:53  views:146  source:13321792375    

原告撤诉4个条件 真实意思表示 被诉行政行为不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 书面告知法院 第三人无异议
撤诉后不得再以同一事实或理由提起诉讼 核准撤诉确实有错,申请再审的,法院通过审判监督程序处理
被告行政机关负责人,经传唤拒不到庭或未经许可中途退庭,法院可以缺席判决,并将情况记录在案
可以向检察机关或被告单位上级提出处分直接责任人或司法建议 上诉应当进行全面审查
被告对作出行政行为的合法负有举证责任。原告提供的证明行政行为违法的证据不成立的,不免除被告的举证责任
二审中只有当事人主观以外的原因,未能在一审中提供的证据,才能作为新证据提交
原告或第三人提交提出在行政程序中没有提出的理由或证据,经法院准许,被告可以在一审中补充相应的证据
法院有权向有关机关或公民调取证据,但不得为证明行政行为合法调取被告未收集的证据
只有相关的规范性文件、规章可以要求法院一并审查,认为违法的,不作为定案依据,但法院无权修改或终止规范性文件。
行政机关超越职权作出的行政行为违法
合法六要件:主体合法 证据确凿 适用法律、法规正确 符合法定程序 行政机关不滥用职权 无明显不当 缺一即违法
法院确认违法的情形 1应当撤销,但撤销对国家、社会或公众利益造成损害
2程序轻微违法,对原告权利不产生影响 3不具有可撤销内容
4被告改变原违法行为,原告仍然要求撤销 5被告不履行或拖延履行法定职责,判决履行没有意义的
行政赔偿4要件:1、加害行为是与行使行政职权有关的行为,应与个人行为区分开来。
2、加害行为可以是作为,也可以是不作为。作为违法可能造成损害,不作为违法也可能造成损害。
3、加害行为不具有合法性,造成损害的加害行为应该是违法行为或者非法行为。
4、损害后果要求被侵权人的人身、财产遭受实际损害。
受害人的损失已经通过行政补偿等其他途径获得充分救济的,行政机关不再承担赔偿责任
1、被告变更、解除协议的行政行为合法的,法院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给原告造成损失的,判决被告予以补偿。
2、被告变更、解除协议的行政行为违法的,法院判决撤销。
也可以判决继续履行协议、采取补救措施;给原告造成损失的,判决被告予以赔偿。



Disclaimer: The above articles are added by users themselves and are only for typing and communication purposes. They do not represent the views of this website, and this website does not assume any legal responsibility. This statement is hereby made! If there is any infringement of your rights, please contact us promptly to delete it.

字符:    改为:
去打字就可以设置个性皮肤啦!(O ^ ~ ^ 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