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me Article Practice 民商11

民商11

2024-09-02 11:19  views:153  source:keeping    

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不能认定被告人 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 人
有罪和处以刑罚。认定有罪,在证据上必须做到证据确实充分。现有 证据无法排除没有犯罪的可能性,不能得出唯一结论。
则认定犯罪证 据不构成确实充分。判断证据关联性的依据;(1)判断证据与案件证明对象之间是否存在客观联系;(2)
该证据是否能够起到证明的作用,即是否具有对案件事实的 证明价值或者证明力。证明对象之间存在客观联系,且材 料具
有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明价值,能够实际起到指控的犯罪事实更无 可能的证明作用。《刑诉法》第 55 条,对一切案件的
判处都要重证据, 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 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
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 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 件:(1)定罪量
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2)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3)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的事实已排除合理怀
疑。审判期间,人民法院发现新的事实,可 能影响定罪量刑的,或者需要补查补证的,应当通知人民检察院,由 其决定是
否补充、变更、追加起诉或者补充侦查。人民检察院不同意 或者在指定时间内未回复书面意见的,人民法院应当就起诉指控
的事 实,依照本解释第二百九十五条的规定作出判决、裁定。《高法解释》第 71 条,证据 未经当庭出示、辨认、质
证等法庭调查程序查证属实,不得作为定案 依据。《高法解释》第 243 条、第 269 条,讯问同 案审理的被告
人,应当分别进行。必要时可以传唤同案被告人等到庭 对质。《高法解释》第 242 条, 在审判长主持下,公诉人可
以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讯问被告人。 经审判长准许,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可以就公诉人讯 问的犯罪事
实补充发问;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诉讼 代理人可以就附带民事部分事实向被告人发问。《高法解释》第
265 条,证人、鉴定人、有专 门知识的人不得旁听对本案的审理。高法解释》第 259 条,证人出 庭后,一般先
向法庭陈述证言;其后,经审判长许可,由申请通知证 人出庭的一方发问,发问完毕后,对方也可以发问。《高法解释》第
260 条, 鉴定人、有专门知识的人、调查人员、侦查人员或者其他人员出庭的,参照适用以上规定。



Disclaimer: The above articles are added by users themselves and are only for typing and communication purposes. They do not represent the views of this website, and this website does not assume any legal responsibility. This statement is hereby made! If there is any infringement of your rights, please contact us promptly to delete it.

字符:    改为:
去打字就可以设置个性皮肤啦!(O ^ ~ ^ 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