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
一、绝对优势
由英国古典经济学家亚当·斯密在1776年的巨著《国富论》中提出。
绝对优势指某一生产方生产某种产品的效率比另一生产方高或劳动成本比另一方低。
如:A摘苹果,一天可摘100个;摘草莓,一天可摘20个。而B摘苹果,一天可摘80个,摘草莓,
一天可摘30个。那么在摘苹果这件事上,A的效率更高,A具有绝对优势。
而在摘草莓这件事B的效率更高,B具有绝对优势。因此应该让A专门去摘苹果,B专门去摘草莓,效率会最高。
二、比较优势
由英国古典经济学家大卫·李嘉图在其《政治经济学及其赋税原理》一书中提出。
比较优势指某一生产方生产某种产品的机会成本要低于另一方。通俗的理解就是,
当自己都绝对优势的时候,依然可以从中选择比较优势较大的那个,也就是“两利相权取其重”。
而当自己都处于绝对劣势的时候,依然可以从中选择劣势相对较小的那个,也就是“两害相权取其轻”。
如:A摘苹果,一天可摘100个;摘草莓,一天可摘20个。而B摘草莓,一天可摘80个,摘草莓,
一天可摘10个。那么这个时候无论是摘苹果还是拔萝卜,A都具有绝对优势。这时运用比较优势理论。
A每摘1个苹果的机会成本是1/5个草莓,而B每摘1个苹果的机会成本是1/8个草莓,所以摘苹果来说,
B的机会成本更小,B更具有比较优势。再看摘草莓,A每摘1个摘草莓的机会成本是5个苹果,
B每摘1个摘草莓的机会成本是8个苹果。所以摘草莓来说,A的机会成本更小,A更具有比较优势。
因此应该让A专门去摘草莓,B专门去摘苹果,效率会最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