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me Article Practice 裁判文书

裁判文书

2024-03-12 20:09  views:239  source:小键人14177325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09年3月20日,被告人苏某某以经营需要资金等为由,提供伪造的其名下坐落在本市

建邺区江东南路220号3幢1803室房屋产权证作为抵押物,骗取被害人蒋某某人民币20万元,至今未还。2010年

2月,被告人苏某某在个人大量负债的情况下,以经营资金周转为由,骗得被害人王某某约17万元,并以伪造的其名下坐落

在本市建邺区梦都大街128号中华广场2幢一单元1801室房屋产权证,和无法兑现的华夏银行金额33万元转账支票作

为抵押。2013年3月至同年5月,苏某某通过银行陆续还款8.93万元,后未再还款。针对指控的事实,公诉机关当庭

宣读和出示了书证被告人苏某某的人口信息、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发破案经过及抓获经过、在逃人员登记信息表、情况说明

、借条、欠条、华夏银行转账支票、承诺书及还款计划、南京市房屋产权监理处出具的证明、银行账户交易明细、刑事摄影照

片、快递复印件、房产证复印件、产权证情况说明、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国土局地籍管理处的证明、招商银行转账支票、

汽车租赁合同复印件、保险账目明细等,证人的证言,被害人蒋某某、王某某的陈述,被告人苏某某的供述等证据材料。公诉

机关认为,被告人苏某某诈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应当以诈

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苏某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主要事实不持异议,表示自愿认罪;但辩解其是在借款之后,应被害人

的要求才提供伪造的房产证、不能兑现的转帐支票作为担保。辩护人认为,被告人苏某某因经济困难实施犯罪,且将赃款用于

还债,其主观恶性相对较小;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被害人也存在一定过错,上述情节请求在量刑时予以考虑。经审理查明,

2009年3月20日,被告人苏某某以经营需要资金等为由,以伪造的坐落在本市建邺区江东南路220号3幢1803室

房屋产权证作为抵押的手段,骗取被害人蒋某某20万元,至今未还。2010年2月,被告人苏某某在个人大量负债的情况

下,以经营资金周转为由,从被害人王某某处借款约17万元。后又以伪造的坐落在本市建邺区梦都大街128号中华广场2

幢一单元1801室房屋产权证,及无法兑现的华夏银行转账支票作为抵押,担保还款。至同年5月,苏某某通过银行偿还借

款8.93万元,余款未再偿还。综上,被告人苏某某骗取财物共计28.07万元。2011年9月8日,被告人苏某某至

公安机关投案,并于同日被取保候审。但之后苏某某经多次传唤,均不到案。2013年8月15日,公安机关经网上追逃,

在福建省泉州市中国工商银行滨海支行将苏某某抓获归案。苏某某归案后如实供述了骗取被害人财产的主要事实。以上事实,

有经庭审举证、质证的下列证据证实,本院予以确认:1、被告人苏某某的人口信息,证实其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2、被

害人蒋某某的陈述、借条,证实2009年3月20日,被告人苏某某以经营需要资金向其提出借款,并提供坐落在本市建邺

区江东南路220号3幢1803室房屋产权证作为担保,向其借款20万元,房产担保承诺及借款数额均在借条上写明。3

、被害人王某某的陈述、借条、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证实其与被告人苏某某认识多年,苏某某经常向他借款,数额比较小,

均能及时偿还。苏某某一直拖延未予更换,之后又下落不明。其向房产部门询问得知苏某某的房产证系假证。后其便向公安机

关报了警。在报警之前,苏某某陆续偿还了部分借款。4、房产证复印件、华夏银行转账支票、情况说明、证明,证实被告人

苏某某分别提供给被害人蒋某某、王某某的登记在被告人苏某某名下、坐落在本市建邺区江东南路220号3幢1803室和

梦都大街128号中华广场2幢一单元1801室房屋产权证,经房产管理部门的识别均系伪造;华夏银行转账支票出票人印

章与负责人印章不统一,无法转账。5、证人黄某的证言,证实被告人苏某某系其表兄,借其19.7万元未还。2010年

3月下旬的一天,苏某某向其表示,欲向朋友借款偿还对其债务,要求借转账支票1份在借款时暂作几日抵押。其信以为真便

将仅盖有出票人财务专用章,无负责人印章的空头支票交给了苏某某。4月中旬向苏某某提出要回该支票时,苏某某表示已撕

毁。该支票因无负责人印章不能作为转账之用。苏某某在其他亲戚处也有欠债,向其借款时还以1份招商银行的转账支票作为

抵押,但期满至银行被告知账户上无款可转账。



Disclaimer: The above articles are added by users themselves and are only for typing and communication purposes. They do not represent the views of this website, and this website does not assume any legal responsibility. This statement is hereby made! If there is any infringement of your rights, please contact us promptly to delete it.

字符:    改为:
去打字就可以设置个性皮肤啦!(O ^ ~ ^ 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