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尔摩斯--华生福尔摩斯初相遇
第一部约翰华生回忆录
一、夏洛克福尔摩斯先生
1878年,我与伦敦萨血毕业,拿到医学博士学位后就又去了内特黎,开始按规定进修军医专属课程,学成
后便被派往诺桑伯兰第五名火枪团当军医助理。该军团当时驻扎在印度。在我赶到部队报到前,第二次阿富汗
战争爆发。我抵达孟买后,才听说我所属的那只部队早已向前开拔,深入敌腹了。我便和其他掉队的官兵火速
追赶。到达坎大哈后,我终于找到了部队,兵走马上任,担起新职。
对许多人而言,这次战争意味着可能升迁的机会和闪耀的荣誉;但对我而言,它留下的却只有不幸和灾难。
上任没多久,我就被转调到 巴克州旅,参加了该旅在迈旺德的一场生死决战 。战斗中,一颗子弹打中了我的肩
部,不仅肩骨被打碎,连锁骨下面的动脉也被伤到了。幸亏我的勤务兵摩瑞奋不顾身的把我扔到了马背上,带
我回到我方阵地,否则我就会因落入敌手而送命了。
伤痛及长期的奔波令我元气大伤,身体变得十分虚弱,因此,我同一大批伤员被送到了位于波舒尔的后方医
院。在那里,我的身体逐渐好转--能稍稍走动了,偶尔还能在走廊上晒晒太阳了。然而,倒霉的事情又来了--我
又病了,染上了伤寒。这使我数月昏迷不醒。不过,最终我还是康复了,只是病后的我变得形销骨立,憔悴不堪。
医生会诊后建议将我立即送回国,否则我会有生命危险。于是,长官就让我乘坐“奥伦梯兹”号运兵船回国。一个月
后,我到达朴茨茅斯码头。因为当时我的身体状况糟糕透顶,政府便大发慈悲,给了我九个月的假期来休养生息。
我在英国无亲无故,自由的宛如空气,每天就靠着11先令6便士的收入来无拘无束的生活着。要知道,大英
帝国所有游手好闲者多汇聚于伦敦,在这种情况下,我也免不了陷入这个大染缸之中。那时,我在伦敦河滨马路
的一家公寓里百无聊赖的生活着,钱刚到手,眨个眼就没了,因此常常入不敷出。为了生存,我决定搬离这家公
寓,找一个便宜而舒适的住处。
就在我打定主意的那天,我在街上碰见了斯坦福,他是我以前在巴茨医院时的一个助手。当时,我正站在克
莱蒂里安酒吧门口,而他拍了我的肩膀与我相认。在诺大的伦敦城中看到一张熟悉的面孔,这令一直孤零零的我
感到十分高兴。尽管他当初也算不上我的好友,但我还是热情地和他打了招呼,并邀请他去侯本餐厅共进午餐。
斯坦福欣然接受了。
我们乘车前往。在路上,他看着我,诧异地问道:“华生,你怎么瘦成了这个样子?你最近在做什么呀?”
我便把我的遭遇简单描述了一下。正说着,我们就到了餐厅。
“你也太倒霉了!”听完我的故事后,斯坦福同情地说,“那你现在有什么打算呢?”
我告诉他:“我现在就想赶紧找个住的地方,房子最好舒适一些,租金也不要太高,不知道能不能找到。”
斯坦福说:“巧了,今天你是第二个跟我说这话的人。”
“哦?那第一个是谁?”我问。
“他呀,是我一个在医院化验室工作的朋友,也在找房子。今早他还在抱怨,他找到了几间不错的房子,
但租金太贵,一个人租不起,想找个人与他合租吧,但一时之间有没有什么合适的人选。”
“他要是找人合租,我就不错啊!两个人总比一个人住要好得多。”
斯坦福的表情有些奇怪:“你一定不知道夏洛克福尔摩斯这个人吧?否则,你是不会这么痛快地说出要
和他合租的事的。”
“为什么?”我疑惑的问,“难道他这个人很坏吗?”
“不,不,他人不坏,是个很正派的人,就是脾气有些古怪,老是爱研究一些奇奇怪怪的东西,据说是
科学。”
“他会不会是学医的?”
“不!你根本搞不清楚他到底是干什么的。他精通解剖学,对药剂也了如指掌。最特别的是,他并没有
系统地学过医学,但他研究的东西到很杂,尤其是他脑子里的各种古怪知识,足以让大学里的那些教授甘
拜下风。”
“你难道就没有问过他的老本行吗?”
“没有。他这个人不轻易开口。不过如果话一投机,他也会说个没完。”
“我倒想见见这位福尔摩斯先生。”我说,“合租的话,我还是愿意和这样安静好学的人在一起。我现在身
体不太好,经不起吵闹,在阿富汗,我已经受够了这种折磨,再也不想经历了。我怎么才能见见你这位朋友?”
“这简单,他现在肯定在医院的化验室里。”斯坦福说,“这家伙有时好几周不去,要去了就整天忙。你要是
很想见他,我们吃完饭就一起去找他。”
“好啊!”我说。之后,我们就又开始聊其他事情了。
吃完饭,我们便往医院走去。一路上,斯坦福又和我说了些福尔摩斯先生的情况。“如果你发现你们合不来,
请不要怪我啊。”斯坦福说,“我只是在化验室偶尔和他闲聊过几句,他的很多情况我都不太清楚。你如果和他合
租了,以后遇到什么处理不了的问题,可不要怪在我头上啊。”
“要是碰到什么不好处理的问题,那就散伙啊!”我看着斯坦福,奇怪地说,“听你的意思,你似乎很怕担什
么责任。斯坦福,你老实说,是不是有什么事瞒着我?是这个人的脾气的确古怪得厉害,还是有其他什么事?”
“该怎么说呢?有些问题真不大好说。”他笑了笑,“我觉得福尔摩斯这个人有点儿太过理智,几乎算冷血了
。记得有一回,他拿着一小撮植物碱让朋友尝。我相信他没有任何恶意,只是想研究一下这种药物在人体身上
的效用。而且我觉得他一定也吃过了,只是想多了解一些药物方面的知识。”
“这种研究的精神没什么不对啊!”我说。
“按道理是,但我还是觉得有些过分,他这个人奇奇怪怪的,谁知道他究竟在研究什么啊!我们这就到了,
你好好看看他到底怎么样。”说话间,我们从车上下来,拐入一条狭窄的巷子,穿过一道校门后就到了医院的侧
楼。我对这儿很熟,于是直接登上白石台阶,顺着一条两壁雪白的走廊向前走去。走廊两旁有不少暗褐色的小门,
尽头便是通向化验室的低矮拱形过道。穿过过道,我们很快就到了。
这个化验室很高大,四周杂七杂八的堆着好多玻璃瓶子;中央则横七竖八地摆着几张大矮桌,上面全是蒸
馏器、试管等实验用具。我们进去的时候,旁边的酒精灯闪动着蓝色的火焰,一个人正坐在另一边的桌子前认
真的做着实验。听到我们的脚步声,他回头看了一眼,随机高兴地跳起来,大喊:“发现啦!我发现啦!”同时,
他还拿着一个试管向我们跑来,“成功了!这种试剂,只有碰到血红蛋白才会沉淀,别的都不行。”他那副高兴
的样子,似乎比发现金矿还激动。
斯坦福介绍道:“这位是华生医生,这位是夏洛克福尔摩斯先生。”
“您好!您刚从阿富汗回来,是吗?”福尔摩斯热情地说,还使劲儿握了握我的手。我真没想到他的力气
竟然这么大。
“您怎么知道的?”我惊讶极了。
他笑了起来:“这不算什么,现在有个关于血红蛋白的问题才是大问题!您应该看到了吧?我的这个发
现有多重要。”
“从化学的角度来看,那的确很有意义。”我说,“但就实用方面。。。。。。。”
“那又怎们样,先生?这可是法医学上的一项大发现。日后,我们就有鉴别血迹的好方法了,这方法可以
说是万无一失的--请过来看!”不等我说完,他便拉着我的袖口,把我带到他刚才工作的那张桌子前。
“我们需要点儿血。”他说着,便用一根长针刺破手指,将渗出的一滴血吸到一支吸管里,“这里有一公
升血清,我把这滴血递进去。看吧,这种混合液看上去和清水没什么两样,毕竟血在其中所占的比例太小了,
还不及百万分之一。但是,我却能让你看到一种神奇的反应。”说着,他在这个容器里放入了几粒白色晶体,
然后又滴了几滴透明液体。不一会儿,溶液变成了暗红色,瓶底也出现了一些棕色颗粒的沉淀物。
它像小孩子得到新玩具那样高兴地拍着手,说:“哈哈,您怎么看?”
“这似乎是一个非常精密的测试。”我说。
“简直妙极了!过去用愈创木液检验血液,既繁琐又不可靠。显微镜检验法也不可靠,因为如果血迹已经
干了几个小时,显微镜就完全无用武之地了。现在,无论血迹是多久前留下的,我们都可以用这种新试剂进行
鉴别。假如这个方法能早些发现,那些逍遥法外的罪犯早就被抓回来接受制裁了。”
“的确如此!”我忍不住说。
“我们目前有不少刑事犯罪案件,或许罪行都发生几个月了,才能查到一个嫌疑犯。检查他们的义务,有
时会发现褐色的斑点。这些斑点究竟是什么呢?血迹、泥印、铁锈,抑或是果汁?它们到底是什么呀?不少
专家都为这个问题而头痛不已,究其原因,就是缺少可靠的检验方法。现在我们有了夏洛克福尔摩斯检验法,
这个难题就不再是难题了。”说这些话的时候,他的两眼发亮。他还单手按胸,向前鞠了一躬,似乎他正面对着
鼓掌欢呼的观众一样。
我吃惊的看着他那兴致勃勃的样子,说“祝贺您。”
“要是早点儿有这个检验法,去年发生在法兰克福的冯波少夫案,罪犯早就被判处绞刑了。还有布莱德福的
梅森案、臭名昭著的莫勒案、蒙彼利埃的洛菲沃案,以及新奥尔良的萨姆森案--类似这样的案件我能举出不下20
个,用这个方法绝对能让他们早点儿现出狐狸尾巴。”
“你简直就是一本印着罪犯名字的活字典呀!”斯坦福笑着说,“你应该办份报纸,名字就叫《警事新闻旧录
》。”
“这主意不错,这样的报纸读起来也会很有意思。”福尔摩斯一边说,一边往手指上的破口处贴了块小橡皮膏
,他对我笑了笑,“我常和毒品打交道,所以不得不小心一点。”他还伸出手给我看。他的手上贴满了同样的橡皮
膏,皮肤也因化学药物的腐蚀而有些变色了。
“我们有事跟你商量。”这时,斯坦福开口了,他边说边坐到一个三角高凳上,顺便踢给我一个,“我的这位朋
友正在找房子,而你又在找合租人,所以我想介绍你们认识一下。”
福尔摩斯听了,显得很高兴:“我看中了贝克街的一套公寓,两个人住完全没问题。希望您不讨厌浓烈的烟草
味。”
“我也抽烟。”我说。
“那好。可我常常要摆弄些化学药品,有时做做实验,对此您不介意吧?”
“让我想想,我还有哪些缺点。对了,我心情郁闷的时候,可能一连几天都不说话。对此您不必放在心上,过
几天我就好了。那么,您有什么缺点要说说吗?两个人既然想要同住,事先了解一下对方的缺点总是好的。”
听他这么说,我不禁笑了起来:“我养了条小狗。我是个懒人,每天起床的时间说不准。还有,我有些神经衰
弱,很怕吵。以前身体好的时候还有些其他毛病,但目前主要就是这些。”
“拉小提琴算不算吵?”他连忙问道。
我笑着说:“看人吧,要是拉得好,就是天上仙乐;不好的话--”
福尔摩斯高兴的点了点头:“那就没问题了。如果您对那所房子也有些兴趣的话,我想我们就算说定了。”
“那么,什么时候去看看房子?”
他回答:“明天中午吧,您先来这儿找我,然后我们一起去,把房子的事赶快敲定。”
“好的,明天见。”
随后,我和斯坦福便离开化验室,向我的公寓走去。福尔摩斯先生则又忙起了他的实验。路上,我突然
想起一件事,便对斯坦福说:“奇怪,他怎么知道我去过阿富汗?”
我的同伴笑了起来,说“这就是他与众不同的地方。好多人都弄不明白,他到底是从哪儿看出问题的。”
“太不可思议了!”我不由得感叹道,“真是有趣极了!我很感谢你介绍我们认识,要知道,‘想要研究人
类,还应从具体的人着手‘。”
“他值得研究,不过他也实在不好琢磨。”斯坦福在临别前对我说,“但我敢说,他对你的了解要比你对
他的了解多得多!再见吧!”
“再见!”与他道别后,我便向我暂住的公寓走去。不得不说,我对那位新朋友很感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