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基础
考点5:法的效力冲突及其解决方式
1。解决法的效力冲突的一般原则
根本法优于普通法,上位法优于下位法,新法优于旧法,特别法优于一般法
2。解决法的效力冲突的特殊方式
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
(1)法律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
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2)行政法规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一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一不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由国务院裁决
(3)同一机关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或者规章)新一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由制定机关依照规定的权限作出裁决
同一位阶的法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
(1)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
由国务院提出意见1。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的规定。
2。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2)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规定不一致,由国务院裁决
(3)国务院根据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授权制定和行政法规与法律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
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第2单元:法律关系
考点7:法律关系的概念,三要素及变动原因
法律关系:指被法律规范所调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法律关系的三要素:主体,客体,内容
法律事实:是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直接原因
考点8:法律关系的客体
物,人身,人格,智力成果,信息数据,网络虚拟财产,行为。
自然人只能是主体,客体:机器人和人体器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