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概述
一、法治的内涵法治即通常所理解的法律之治或法律的统治,最早的法治理念由亚里士多德提出,即已经指定
的法律获得了普遍的服从,而人们所服从的法律又是本身制定良好的法律,也就是我们所称的良法之治。1。法治意指一种治
国方略或社会调控方式2。法治意指依法办事的原则3。法治意指良好的法律秩序4。法治代表某种包含特定价值规定性的社
会生活方式(非单纯秩序,而且包含平等,自由、人权等价值追求)二、法治与法制法制的内涵:静态意义与动态意义,前者
即法律制度,后者包含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监督等活动和过程。法治与法制的区别主要体现为:1。法治不仅包含
形式意义上的法律制度及其实施,更强调实质意义上的法律至上、权利保障等内容。2。法治关注法律制度的内容和品质,强
调良法。法制则仅仅强调特定法律制度的有效性和形式意义上的法律秩序。3。法治与人治相对应,法制之下则并不排除人治
的可能性。4。法治的基础是民主政治,法治之下排除专制,而法制与专制则并不矛盾。三、法治与人治(根本对1。法治是
民主政治,人治一般是君主专制或贵族政治;2。法治依据的是反映众人意志的法律,人治依据的是统治者个人或少数人的意
志;3。当法律与当权者个人的意志发生冲突时,法治国家中的法律高于个人意志,而在人治国家中则相反。四、法治与德治
(不同的治国理念)古代社会更加强调道德在社会治理中的核心作用,现代社会更加强调法律在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价值。五、
法治与民主(一)民主与法治的一般关系民主与法治是现代文明政治制度的主要支柱,但民主与法治并不是天然统一的,在某
种意义上民主与法治之间也存在着矛盾。法治的前提是国家里没有一个最高的权威和力量,如果有,只有作为妥协的法律才是
最高的权威。而民主的前提是国家中有一个最高权威:公意或多数意见,而公意是可以随时变化的,如果法律沦为工具,法治
就不可能真正实现。这是民主与法治的根本区别。现代社会当中,法治与民主具备共生性,一方面,民主政治的建构和运行必
然要求施行法治,离开法治就没有民主政治,另一方面,民主又是法治的政治基础,没有民主也不可能有现代意义上的法治。
(二)社会主义法治与民主的关系1。社会主义民主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前提和基础(1)从民主作为一种国家制度来看,社会
主义民主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政治前提或基础。(2)从民主作为一种公共决策方法和机制来看,社会主义民主决定着法的创制
和质量。(3)社会主义民主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力量源泉。(4)社会主义民主在促进社会主义法治发展方面也有重大作用。
2。社会主义法治是社会主义民主的体现和保障(1)社会主义法治确认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地位,确认国家的基本民主体制
及其活动原则的合法性。(2)社会主义法治确认和保障广大人民群众享有广泛的民主权利和自由,为政治参与提供畅通的渠
道。(3)社会主义法治确认和规范社会主义民主的范围及其实现社会主义民 的程序和方式。(4)社会主义法治是保卫社
会主义民主的重要武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