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广泛、最深厚的基础就是人民,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目的就是依法保障人民权益。人民群众是我们党的力量源泉,人民立
场就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政治立场,也是新时代坚持和发展社会主义的根本立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坚持
以人民为中心,深刻回答了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为了谁、依靠谁的问题。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
,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体现人民共同意志,维护人民合法权益,是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本质属性,也是国家制度和
国家治理体系有效运行、充满活力的根本所在。2、如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1)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一方面要保证人民群众
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行使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充分享
受当家作主的权利。另一方面也要保证人民在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的同时,承担应尽的义务,充分调动人民群众投身于依法
治国实践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使尊法、学法、守法
、用法、护法成为全体人民的共同追求。(2)牢牢把握住社会主义公平正义这一法治价值追求。公平正义是法治的生命线,
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内在要求。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紧紧围绕保障和促进社会主义公平正义,把公平正义贯穿到立法
、执法、司法、守法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治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都感受到公平
正义。(3)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目的是保障人民权益。必须坚持法治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系统
研究谋划和解决法治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用法治保障人民安居
乐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