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路边的小馆子
按照四川人的说法,叫苍蝇馆子。
每到一处,我都会找到朋友或者所住宾馆的保安和服务员,打听他们喜欢去的小店,尤其是那些开在
居民区附近的小馆子。我知道,路边小馆的餐食自然没有高堂大屋的安全、卫生,但是,只有在喧闹
的路边店,我这样的人才可以坦然而有尊严地就餐,不會紧张胆怯。
这些小馆子的食材来自最普通的集市,几乎可以肯定地说是最便宜的,烹调手法、调料也都是最普通
的。后厨的厨艺水平,大多未必比我母亲、弟弟的高,所以这才是家常菜。家常菜才代表平民的生
活,跟我成长的底色有一定关系。
“是这些无名英雄在求生存的同时,延续着饮食文化的香火。”张北海在为王宣一《国宴与家宴》写的
序中说,1974年,在北京吃到发黑的面做的烙饼,咬起来有点牙碜,味道仍然地道。他对创意菜的轻
蔑,虽然只是寥寥数语,却大对我心。我知道在那烟火气中,是顽强的生存意志,延续着真正属于我们生活的香火。
我喜欢去小馆子。小馆子里通常比较喧闹,喧闹才是中国式餐饮的标配。我既可以在小馆子里和同伴
撸起袖子放肆漫谈,不必衣冠楚楚,仿佛戴着面具,吃顿饭都要隔几米远,生怕沾染别人身上的味道;我
也可以在小馆子里安静独酌,看烟雾腾腾,耳听飘过的各种世相故事、商业传奇。这种烟火气,在高堂
大屋里是不可能存在的。但这种生活,有人气的生活,不就是我们普通人所能拥有的吗?
不仅我喜欢去小馆子,大人物中也有喜欢去小馆子的。比如,我喜欢的捷克作家赫拉巴尔就喜欢去
小馆子。克林顿当美国总统时访问捷克,希望能拜访他的文学偶像赫拉巴尔。当时的捷克总统哈维
尔说,赫拉巴尔一定在布拉格的金虎酒馆,因为那是他最喜欢待的地方。哈维尔带着克林顿来到这
家酒馆时,赫拉巴尔正在那里跟朋友们畅饮啤酒。“世界上有那么多的城镇,城镇中有那么多的酒
馆,她却偏偏走进了我的酒馆。”艾普蕊,那位背着5公斤重的捷英词典闯入金虎酒馆,寻访喜欢流
连于此的赫拉巴尔的年轻美国女大学生,从此闯入赫拉巴尔的精神生活。丧偶、高龄的赫拉巴尔,重
新焕发创作热情,写下了《绝对恐惧:致杜卞卡》(杜卞卡在捷克语中与英文艾普蕊同义,皆为四月)。
赫拉巴尔写的全都是捷克的小人物,小酒馆才是小人物喜欢去的地方。
因此,我给自己热爱小酒馆和改网名为“路边美食达人”找了一个最堂皇的理由:哈谢克和赫拉巴尔也把
大量时间消耗在了烟雾缭绕的小酒馆。赫拉巴尔在《何谓小酒馆》里说,小酒馆是“消除偏见的场所”,它“带着回
荡的孤独,是一个人拥有最美梦想的地方”,在这里,“每个客人通过交谈,成为他往昔的自己,或是他情愿成为的自己”。
我并不期待在小酒馆遇见中国的赫拉巴尔,我也并不期待自己在小酒馆里写下如赫拉巴尔笔下那些永
世流传的篇章的文字,但是,我就是喜欢路边的小酒馆,无论群聚还是独酌。我爱路边小酒馆,喜欢小酒
馆里的众生相,也爱在这里喝酒、听故事、吹牛。
我随手记录下那些我喜欢的小酒馆的味道,还有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