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抓好民事审判工作
历年,各级法院继续抓好民事审判工作。一是积极处理由房地产业迅速发展而不断增多的土地开发、房屋销售等纠纷案件
。人民法院审理房地产案件坚持从实际出发,遵循有利于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和依法保护合同效力,
公平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原则,坚决支持国家对房地产市场的管理和控制,支持合理使用土地资源,
防止在房地产交易中谋取暴力和国家收益的流失。二是认真审理好民间债务纠纷案件,保护合法的借贷关系,
制止非法集资、高利贷等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促进民间资金的正常流转。三是积极审理好因劳动用工制度改革和劳动力
市场活跃而增多的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依法调整劳动关系,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四是妥善处理涉及婚姻、家庭、
相邻关系方面的案件,依法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主义功德和家庭伦理道德,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
建设。五是认真审理好涉及公民人生权利的名誉权、荣誉权、姓名权、肖像权和人生损害赔偿等案件,
加强对公民人生权的法律保护,依法制裁非法侵犯公民人生权利的行为。在民事审判工作中,各级法院坚持依法做好调解
工作,促使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协议,增进团结,防止矛盾激化,促进社会稳定。
积极慎重地开展行政审判工作,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支持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历年来,
各级法院在行政审判工作中,一是积极处理工商、物价、税务、技术监督等与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措施相关和
涉及到控制物价上涨、维护市场秩序方面的行政案件。二是及时处理在发展经济中日益增多的城建、环保、交通运输等
行政案件,促进经济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