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与火之歌》——序幕节选
中途又向北,九天来昼夜加急、不断推进,紧咬一队掠袭者的足迹。环境日益恶化,今天已降到谷底。阴森北风吹的树影幢幢
宛如狰狞活物,威尔整天都觉得自己受到一种冰冷且对他毫无好感的莫名之物监视,盖瑞也感觉出了。此刻威尔心中只想只想
调转马头,没命似的逃会长城。但这却是万万不能在长官面前说出的念头。
尤其是这样的长官。
威马·罗伊斯爵士出身贵族世家,在子嗣众多的家里排行老幺。他是个俊美的十八岁青年,有双灰色眸子,举止优雅,瘦的像
把尖刀。他骑在那匹健壮的黑色战士马上,比骑着矮小犁马的威尔和盖瑞高出许多。他穿着黑色皮靴,黑色羊毛裤,戴着黑色
鼹鼠皮手套,黑色羊毛衫外套硬皮甲,又照了一件闪闪发光的黑色环甲。威马爵士宣誓成为守夜人尚不满半年,但他绝非空手
而来,最起码行头一件不少。
而他身上最耀眼的行头,自然便是那件既厚实又柔软得惊人的黑色貂皮斗篷。“我敢打赌,那堆黑貂一定是他亲手杀的,”盖
瑞在军营里喝酒时对兄弟们说,“我们伟大的战士,把它们的小头颅一颗颗扭断啦。”当时便引得众人哄笑一团。
假如你的长官是大伙儿饮酒作乐时的嘲笑对象,你该怎么去尊敬他呢?威尔骑在马上,不禁如此思量。想必盖瑞也深有同感。
“莫尔蒙叫我们追查野人行踪,我们照办了,”盖瑞道,现在他们死去,再也不会来骚扰我们,而眼前还有好长一段路等着我
们。我实在不喜欢这种天气,要是下雪,我们得花两个星期才能回去。其实下雪还算不上什么,大人,您可曾见过冰风暴肆虐
的景象?”
小少爷似乎没听见这番话。他用他特有的那种兴趣缺缺、漫不经心的方式审视着渐暗的暮色。威尔跟随他已有些时候,知道这
众时候最好不要打断他。“威尔,再跟我说一遍你看到了些什么。仔细讲来,别漏掉任何细节。”
成为守夜人以前,威尔原本靠打猎为生。说难听点,就是偷猎者。当年他在梅里斯特家族的森林里偷猎公鹿,正忙着剥鹿皮,
弄的一手血腥的时候,被受雇于梅里斯特家的自由骑手逮个正着。他若不选择加入黑衫军,就只有接受一只手被砍掉的惩罚。
威尔潜行的本事是一等一的,在森林里无声潜行等闲难及,黑衫军的弟兄们果然很快发现了他的长处。
“营地在两里之外,翻过山脊,紧邻着一条溪。”威尔答道,“我已经靠得很近了。总共八个人,男女都有,但没看见小孩。